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撰写时间:

2021-09-17

作者:

宁夏老干部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进行了政治巡视,6月9日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务会严格按照陈润儿书记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的指导意见,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局务会成立了专门机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问题,逐一细化分解,有针对性的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推动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仍需用力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落实不够”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二是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专题培训,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理论测试、观看红色电影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奋进力量。三是完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统一了全区离休干部医疗报销政策。

  2.关于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缺乏力度的问题。

  一是7月下旬至8月中旬,组成4个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向各市县(区)下发《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组织老干部工作者、广大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讲话精神,广泛宣传离退休干部的先进事迹。二是完成全国、全区“两优一先”、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开展“不忘初心 我是老党员”典型选树活动,通过报纸、网站、公众号、期刊进行宣传。以2021年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的离休干部陈树兰为原型,编排情景剧《使命如磐》参加全区离退休干部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遴选5名“不忘初心 我是老党员”代表参与节目《光荣在党50年》视频录制和剧本创作,多角度多平台多形式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事迹。

  3.关于推动国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在我区落地落实缺乏力度的问题。

  一是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调整宁夏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区老年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基层老年大学指导工作力度,起草相关政策文件,督促、协调相关县(区)单位尽快落实有关整改意见。二是已起草完成《自治区民政厅与宁夏老年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老年大学进社区”行动项目等合作。三是加快宁夏老年大学远程教育系统建设步伐,尽快进行平台调试运行。

  (二)在“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方面

  4.关于老干部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7月底—8月中旬对全区各市、县(区)老干部工作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领导体制、阵地建设、考核机制等情况进行工作调研。目前,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已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建设作为区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责任的一项内容,纳入区直机关党组织星级考评内容,由自治区党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负责考核。

  5.关于对老干部服务保障不精准,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保障省级离退休干部参加自治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主题党日(参观考察)等活动。二是下发《关于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定期走访慰问、建立电话联系制度、落实医疗待遇等工作要求;赴固原市及部分区直部门等地(单位)进行调研,开展享受副省(部)长级及以上医疗待遇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督查活动。三是进一步提升离休干部精准化服务水平,制定出台《区直部门(单位)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的意见》。

  6.关于推动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不够积极的问题。

  一是完善“塞上银才库”,在“塞上金秋”APP应用中增加功能模块,结合年底离退休干部信息填报工作,认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区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通知》,通过开展项目大赛培育一批示范性强的志愿服务品牌,助推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发展。三是组织宁夏离退休干部志愿者协会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学习‘兰花’经验”主题党日活动;指导自治区公安厅、区人民医院分别在宁夏老年大学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室;组织上报“银耀宁夏”退休老法官法律咨询工作室、“同心义警”等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项目,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关于离退休干部信息化建设滞后,覆盖面不广的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器防病毒服务、云安全防护平台以及调整软件策略等方式,完成高、中风险漏洞的整改,系统已经达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二是掌握离退休干部“塞上金秋”APP使用情况,了解离退休干部个性需求和操作习惯,制定《系统优化升级清单》,达到操作简便、内容精炼、功能实用、便于管理的要求。三是年底结合统计年报工作对离退休干部数据进行核对,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数据采集维护中漏人、漏项、录入不规范等问题,提高数据库完整度和准确率。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

  (一)在“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方面

  8.关于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实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局务会专题研究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年初召开全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三是按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务会《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将巡视反馈问题列入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

  9.关于压力传导没有到底,推动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案的问题。

  一是督促局属单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思路举措,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两个责任”完善“三个清单”的通知》,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并督促抓好落实。三是落实季度督查和报告工作制度,开展季度党建工作考核,对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干部平时考核,与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相结合,推动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10.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务会成员、厅级干部认真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检查分管处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落实好岗位责任。二是局务会成员、厅级干部向局务会专题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点评,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督促厅级干部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局务会成员、厅级干部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带头讲党课,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1.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工作问卷调查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园接受党性教育,参观“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党的建设主题展览、“百年恰是风华正茂”档案文献展,不断丰富廉政警示教育形式。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以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一堂党的百年廉政史党课、举办一次廉政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电影等“五个一”为载体,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筑牢廉政防线。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八条禁令”和区直机关“十项严禁”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八条禁令》和“十项严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

  (二)在“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方面

  12.关于推动局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政治监督,进一步落实驻点监督、参会监督制度,尤其是参加有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推动局务会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履行监督专责,对照《2021年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要求老干部局进一步完善“三个清单”,向纪检监察组上报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派员参加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3.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够规范,监督执纪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注重同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尤其是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的联系,对有关问题线索核查及时进行沟通,认真执行《规则》《规定》,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核查程序,严格履行调证审批手续,规范谈话、询问等手段运用,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法政策学习,积极参与“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和“三强化、三提升”活动,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

  14.关于指导机关纪委发挥作用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驻点监督、参会监督规定,列席局务会,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三重一大”事项按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老干部局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二是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老干部局有关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抽查,要求认真填写追责问责及诫勉情况。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已经要求局机关纪委写出情况说明,查清问题原因,并聘请第三方中介对有关项目经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在“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为突出,持续推动作风建设缺乏力度”方面

  15.关于对重点领域存在问题自查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自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以来老干部局2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检查,设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局属单位制定了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对采购和招标的方法、程序等进行明确规范。认真查找干部职工个人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三是切实发挥采购和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监督作用,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严把评审委员会组建关和供应商资质设定关,加强科学决策。

  16.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局系统财务人员财务业务培训学习会,重点对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财务管理办法、个税申报业务、各类业务、预算管理业务等集中进行了学习培训,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培训。二是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对2017年-2020年财务凭证进行集中筛查,未发现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全、金额错报等问题。三是依据国家最新财务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财务管理办法》,印发局系统各单位执行。

  1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公文运转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收文、发文办理以及公文报送相关规定,纠正多头、随意发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发文限额管理,落实发文必要性会商评估和前置审查制度。二是《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公文运转办理工作规程》对我局公文制发过程中草拟、审核、签发、登记编号、印制存档等工作环节进行明确,强化公文审核管理和质量审查把关,提升文字材料质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

  (一)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方面

  18.关于班子成员主动担当、敢于负责的魄力还不足,刀刃向内检视问题还缺乏深度的问题。

  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局务会成员和厅级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区直机关工委第二督查指导组组长到会指导局主要负责同志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制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好会前准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派员列席指导会议。

  19.关于班子成员组成不规范,未按“三定”方案要求将离退休干部工委专职副书记纳入局领导班子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三定”方案将离退休干部专职副书记纳入局领导班子,参与局务会“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二是重新印发《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局务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参加和列席人员、表决程序等重要内容,建立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发挥局务会领导作用。

  20.关于深入基层调研和密切联系离退休干部不够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局务会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局务会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联系指导内容、联系指导方式、联系处室等要求。目前,局务会成员均已赴各自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心组成员调研、学习具体要求,印发《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情况的通报》,督促中心组成员认真抓好落实。

  (二)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21.关于存在局机关长期借调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问题。

  一是正在研究出台《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关于选派、交流、借调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对交流、借调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从严借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干部交流、提拔工作实际,对已借调干部的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22.关于研究干部选任用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新修订的《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强化研究干部议题程序的规范性。二是修订《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组织人事工作流程》,每批次考察干部前,对考察组进行培训,提出规范性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程序。

  23.关于对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组织离退休干部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台帐,修订《办理、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表》,增加“本人确认回国(入境)后实际旅游地和时间”“人事处年底自查情况”等内容,确保审批允许出国(境)时间和地点与实际出国(境)时间和地点一致,确保回国(入境)后及时上交证件。

  24.关于干部日常监管还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加大考核结果运用,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和培养教育,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参加2021年秋季宁夏党校中青班学习和区直机关青年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学习。二是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效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举措,促进干部知责、守则、尽责、负责。

  (三)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方面

  25.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暨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办法(试行)》,将“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季度考核反向约束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暨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具体指标》,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坚持党建督查问题清单反馈制度,每季度对党支部及其书记考核督导后,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印发相关党支部,提出整改要求,并列入后续考核督导内容,督促整改落实。

  26.关于基层党组织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根据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任期届满的情况,及时向区直机关工委请示老干部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换届工作方案,选好配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成人员。二是严格落实换届规定,指导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指导新组建的党支部开展选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织设置规定,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并将基层党组织调整设置情况向区直机关工委书面报告。四是认真落实季度督查、互观互检、年末述职等制度,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季度考核得分计入平时考核成绩,推动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落实。

  四、对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

  (一)在“对巡视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方面

  27.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的10个方面问题中有2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圣华恒基公司拖欠我局的土地出让金的追讨力度,督促法院加快抵顶土地的拍卖工作,持续密切关注涉案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二是针对干休所房屋租赁收入长期未追回的问题,密切关注承租人财务状况,督促法院做好强制执行工作。三是提高依法行政和机关治理水平,积极做好我局聘用法律顾问事的前期准备工作,择优聘用法律顾问,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事项,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解决。

  28.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专项整治中涉及7个问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

  对专项整治中涉及未彻底整改及说明整改情况的7个问题中的6个问题已经整改(说明附后)。另有1个问题: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员所在社区与原单位在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活动等信息上没有共享,原单位对离退休干部党员在社区参加活动情况不了解,难以进行党员管理评议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关于机关党委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督促各市县(区)以建立“三缘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为抓手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目前已有18个市、县(区)成立了在银“地缘型”党支部,有效解决异地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便等问题。二是在宁夏老干部活动中心打造“银色先锋”党建工作室,为区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在银“地缘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提供一站式、套餐式服务。

  (二)在“持续推动巡视整改缺乏力度”方面

  29.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时,老干部局虽向市县(区)老干部工作部门下发了《关于对未达标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进行整改的通知》,但未及时跟踪督办的问题。

  对涉及学习活动场所面积未达标的县(区)下发《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未达标的县(区)通过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等办法,强化基层活动阵地保障。目前,平罗县、隆德县、泾源县、同心县已完成整改,学习活动场所面积已达标;中卫市、永宁县已立项,正在进行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51)-5054415 。邮政信箱: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11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邮政编码:750001(信封上请注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nxlgbj@163.com 。

  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未整改彻底有关问题情况说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

  未整改彻底有关问题情况说明

  一、巡视工作之前已经整改的问题(3个)

  1.关于部分市县没有建立“三缘型”党组织(泾源县、彭阳县),部分已建的“三缘型”党组织无经费来源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全区各市、县(区)均建立了“三缘型”党组织(含泾源县、彭阳县)。根据《自治区党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宁离工委发〔2020〕2号)文件,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用的区直部门(单位)、市县(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关于部分市、县(区)老干部工作宣传能力薄弱,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局于2019年举办了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通讯员、宣传员培训班,全区96名通讯员、宣传员参加培训,并制定了稿费发放办法,有效调动投稿积极性。2020年7月,组建“塞上金秋”离退休干部采编员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县(区)老干部工作宣传不够和能力不足的问题。

  3.关于网宣员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有部分网宣员离开了,也没有重新递补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2019年3月,我局对网宣员职能重新进行了定位,将网宣员更名为宣传员,并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上报全区离退休干部宣传员的通知》,各单位对人员重新进行了选报,根据人员特长,我们分别组建了宣讲员、采编员和网评员。目前,这三支队伍均积极发挥作用,在全区形成了一定影响力。

  二、并入本次巡视整改内容进行整改的问题(3个)

  1.关于“部分市、县(区)直单位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干部退休后就归老干部局管理,对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关心不够,服务不到位,有推责现象”的问题,列入本次巡视反馈第2个问题“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缺乏力度”内容中进行整改落实。

  2.关于“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未出台政策文件,导致无法及时申报经费开展慰问帮扶”的问题,列入本次巡视反馈第5个问题“对老干部服务保障不精准,长效机制不健全”内容当中进行整改落实。

  3.关于“部分市、县(区)(如固原市及所辖县区)对志愿服务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组织力不足、挖掘志愿服务项目偏少”的问题,列入本次巡视反馈第6个问题“推动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不够积极”内容中进行整改落实。

  以上3个问题并入本次巡视整改相关问题内容后,已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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