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宣传员开展宣讲活动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19-06-12

作者:

宣传调研处

 

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老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处,各大型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将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到广大离退休干部中,教育引导、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持续讲好中国故事、宁夏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宁夏声音,积极投身到美丽新宁夏建设中,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拟组织离退休干部宣传员深入基层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等开展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重点

  围绕六个方面进行宣讲:一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围绕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宣讲,助力自治区“三大战略”实施,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聚智出力;三是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讲好红色历史、革命故事、优良作风;四是围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宣讲,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围绕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进行宣讲,增强离退休干部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六是宣讲离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更多的离退休干部向上向善,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二、宣讲员组成

  理论宣讲员:主要从全区离退休干部宣传员队伍中选聘,由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区情民意、政治责任感强的离退休干部担任。

  特色宣讲员:有针对性的在区内离退休干部中邀请一些知名专家、文艺工作者,就某一专业领域和特色工作开展宣讲,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形式开展宣讲。

  三、宣讲形式

  采取巡回宣讲与经常性宣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回宣讲主要是围绕重大主题进行宣讲。经常性宣讲主要采取专题式、讲座式、点单式、表演式、讲述式等形式开展。

  现阶段宣讲工作主要以“点单式”宣讲为主,划分理论宣讲、特色宣讲、老年课堂三个板块,40多个专题。宣讲重点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随后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积极拓展服务空间和领域。受众群体较少的单位(支部)可以联合其他支部共同“点单”。(附:《“塞上金秋”离退休干部宣讲员宣讲菜单》)

  四、宣讲纪律

  宣讲员要旗帜鲜明的讲政治,严格遵守宣讲纪律,在课堂上自觉做到六个不准:不准发表违反、偏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准传播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和观点,不准随意宣泄个人情绪;不准违背事实、捕风捉影肆意批评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准听信、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不准传播与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相悖的观点。要服从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的管理和调派,坚持课稿提前送审,自觉维护“塞上金秋”离退休干部宣讲员宣讲荣誉。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宣讲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宣讲员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原单位。

  五、建立保障制度

  1.学习培训制度。年初拟定宣讲员学习计划,确定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让宣讲员及时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区情、党情和民情,提升宣讲员的政治自觉和理论素养。

  2.集体备课制度。围绕重大主题定期召开集体备课会,按照“讲、议、评”三个环节进行集体备课。研究宣讲提纲,交流宣讲体会,畅谈宣讲技巧,总结宣讲经验,查找宣讲问题,不断提高宣讲质量。每次集体备课,指定几名宣讲员围绕理论宣讲的难点和受众群体关心的热点,结合宣讲实际进行重点交流发言。

  3.信息反馈制度。每次宣讲结束后,向受众群体发放宣讲情况反馈表,或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宣传调研处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宣讲内容、改进宣讲方式、把握宣讲节奏、确保宣讲效果。

  4.评先选优制度。年终对宣讲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宣讲能力、服务意识、创新精神等进行综合评比,评选优秀宣讲员,并进行表彰奖励。

  5.讲课补助制度。为激励调动宣讲员做好宣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宣讲活动能够长期有序的开展,建议给宣讲员支付讲课补助费,每人每次300元,从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中支出。市县宣讲员日常管理和讲课补助费由所在市委老干部局(不含银川市)组织协调解决。

  6.长期招募制度。为确保宣讲员队伍建设的稳定性,长期招募年龄在50-70岁,有志于公益事业、身体健康、有宣讲特长的离退休干部。各单位可不断推荐从岗位上退下来的离退休干部加入宣讲员队伍。离退休干部也可以毛遂自荐,自行到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报名参加。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宣讲活动是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为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精心打造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为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免费提供的优质党课资源。各单位要善于借力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主动支持和配合宣讲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宣讲活动,使宣讲广泛开展、扎实有效。

  2.精心准备,注重实效。宣讲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精心准备、认真宣讲;要注意把握政治导向,在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密切联系我区实际,紧扣主题、突出重点,防止宣讲内容片面化;要善于运用语言艺术,善于抓住受众群体的兴趣点和兴奋点,力争把深刻的道理用简单的语言讲出来,增强宣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宣讲员要充分发挥在过去岗位上参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自身优势特长,积极在弘扬主旋律、发挥正能量方面发挥作用。同时,也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控制宣讲次数。原则上,宣讲员每人每年至少要完成两次宣讲任务,积极主动承担一次义务宣讲。宣讲时间,原则上每次控制在90分钟左右,宣讲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报送反馈信息。

  从即日起,各单位要积极联系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协调离退休干部宣讲员为党支部点单讲党课。

  联系人:鱼游水

  联系电话:0951-5025917 15009514331

  邮箱:513813703@qq.com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2019年5月30日

关于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宣传员开展宣讲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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